一、試說明風景區經營管理所應達成之目標及風景區之管理職責為何?
風景區之經營管理將因其環境及地理區位之不同而異,其所應達成的目標歸納如下:
(一)娛樂前來旅遊之遊客。
(二)資源環境與設施之維護。
(三)實施承載量限制措施。
(四)良好的旅客服務品質。
(五)旅遊安全的確保(含火災、治安、醫療與飲食之安全衛生)。
(六)培訓嚮導及旅遊解說人才。
(七)良好的溝通與協調。
(八)重視整體經營策略之運用。
(九)不宜僅重視"視覺景觀"之滿足,亦應注重住宿之服務品質。
風景區之管理職責,一般而言可概分為下列四項:
(一)環境衛生管理:
廢棄物處理:垃圾收集處理、污染處理、防止大眾污染、環境美化之教育活動及宣導。
衛生管理:食品衛生管理、飲料水衛生管理、醫療設備之整建、害蟲等之驅除。
(二)觀光遊憩資源管理:
觀光資源保護管理:文化資源之保存及整修、植生之復元、周圍之環境整建、利用地區之劃定及管理、利用限制(飽和及容量)、資源保護之教育活動及宣導。
觀光設施維護管理:活動之利用、設施之維護及整修、設施及周圍環境之整建。
(三)安全管理:
觀光客事故防止措施:交通事故防止措施、遇難急救措施、潛水等事故之防止措施、危險地區管理(利用方面)。
天災時設備等安全措施:地震措施、水災措施、地質防止措施、危險地區管理(設備方面)。
(四)服務管理:
資訊及資料服務:摺頁之資料提供、雜誌等之資料提供、導遊業之經營管理、遊客緊急需求之服務。
接待:觀光關係從業人員之研習、刁蠻無理人士、地區特產物之有效利用。
二、何謂旅行業?並請進一步說明旅行業的「經理人」及「負責人」之任用資格有哪些?
旅行業是一種為旅客提供旅遊服務與便利而收取報酬的行業,它亦是一種介於旅客與旅行有關的行業(比如旅館業、運輸業、餐飲業、藝品業、觀光遊樂業、民宿業)之間的中間商,且須依照法定程序申請設立登記的營利事業。
在旅行業的「經理人」及「負責人」之任用,在旅行業管理規則中分別做了相關的規定,茲分述如下:
(一)在消極資格方面: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四條之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旅行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之,由交通部觀光局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並通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行其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七))曾經營旅行業受撤銷或廢止應經營執照處分,尚未滿五年者。
(二)在積極資格方面: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旅行業經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 一,經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任之有關機關、團體訓練合格,發給結業證書後,使得充任: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負責人兩年以上者。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三年以上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四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六年以上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三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肆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負責人四年或專任職員六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八年以上者。
((五))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十年以上者。
((六))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兩年以上者。
((七))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三年以上者。
((八))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五年以上者。
大專以上學校或中等學校觀光科系畢業者,前項第二至四款之年資,得按其應具備之年資減少一年。第一項「訓練合格」人員,如連續三年未在旅行業任職者,應重新參加訓練合格後,始得受雇為經理人。
三、何謂文化資產?請進一步說明中央文化資產行政主管機關及其權責為何?
根據民國94年2月15日修正公佈的"文化資產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係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
(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只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經營之具有歷史、文化建築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
(二)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巨佑歷史文化意義之遺物、遺跡及其所定著之空間。
(三)文化景觀: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相關連之環境。
(四)傳統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
(五)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有關文物。
(六)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禮儀器物圖書文獻等。
(七)自然地景:指具有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之規定,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古物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建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自然景觀之主觀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委會(農委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具有兩種以上類別性質之文化資產,其主管機關與文化資產保存之策劃及共同事項之處理,由文建會會同有關機關決定之。
職掌包括統籌規劃及協調、推動、考評有關文化建設事項、兼及發揚我國多元文化與充實國民精神生活;依照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化建設基本方針及重要措施之研擬事項。
(二)文化建設統籌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文化建設方案與有關施政計畫之審議及其執行之協調、聯繫、考評事項。
(四)文化建設人才培育、獎掖之策劃及推動事項。
(五)文化交流、合作之策劃、審議、推動及考評事項。
(六)文化資產保存、文藝、文化傳播與發揚之策劃、及推動考評事項。
(七)社區總體營造及生活文化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八)重要文化活動之策劃及推動事項。
(九)文化建設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事項。
(十)其他有關文化建設及行政院交辦事項。
四、試說明當前觀光產業發展之行政輔導重點有哪些?
為對未來觀光政策之執行能有周延之準備,觀光主管機關在輔導觀光產業發展方面,宜由形塑行銷導向,策進關係企業,並整合社會資源,加速人才培訓等課題著手。
(一)行銷導向之作為:現代化的企業經營已由生產導向轉為行銷導向;尤其服務業更以"顧客第一,消費至上"為導向。觀光客的消費行為多以民生必需品為主要消費選擇,此類經常出現替代產品的競爭市場消費行為,事業主傳統的經營觀念必須盡速調整,觀光主觀機關應採取各種措施以教育事業經營者。觀光行政單位如將觀光產業依其特性、市場訴求對象、產品定位、以及上下游企業,設計行銷要領,訂定公平交易的同業公約,以開發國際化觀光產業之新里程,將是必要之觀光產業輔導作為。
(二)關係企業之組合:目前觀光產業雖有國際化的趨勢,但大事業家從事觀光產業的投資較少,最多祇在國際觀光旅館的興建方面著力,這是觀光產業未能相對提昇品質的原因之一。今後的觀光產業是高價位、高品質,所以結合企業主要成為觀光產業關係企業,將是現階段觀光主管機關的工作要項之一。關係企業如能規劃成系統的觀光上下游企業,一方面降低成本,增加利潤;另一方面掌握服務資源,使服務勞務或產品不致匱乏,自是對於相費者權益的保障。事實上對於觀光產業關係企業之組合,是一項冒險或困難的投資,其利潤不易回收,但對確保服務品質,提升產業水準,卻有很顯著的貢獻。此項企業組合應避免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固不待言。
(三)社會資源之整合:觀光資源是無體財產與有體財產之結合,其開發固有其方法,但整合社會資源卻是主要的工作之一。蓋社會資源如能善加運用,很可能轉化為觀光資源,經由權責單位的有計畫規劃,社會資源獎可以成為最適度的綜合開發。今天社會資源在開發的階段,常常未能妥適的要求資源所有者,要以國家觀光資源的依環去規劃和開發,不免浪費資源;更可能成為有心人士從事政治活動的籌碼。此際中南部山區的觀光資源正在大量開發,但其如忽略水土保持,未正式環境保育的重要性,將造成國際觀光產業成為無前途可言之窘狀。
(四)觀光人才之培育:國際化的觀光產業需要有國際化眼光的經營者,這是觀光產業發展遠景看好的保證。但觀光服務人才的充實,卻是當今發展觀光產業相當迫切的課題,政府雖已正式在高雄市市設立國立餐旅管理學院,培養中下級觀光服務人員,但觀光人才早先定位在專科程度,乃是相當不切實際的政策規劃,目前已有相當顯著策進措施;觀光人才素質需要全面提高,除在大學開設相關學系及研究所外,最根本的辦法是在新設國立大學成立"觀光事業管理"之學院,加強與文、禮儀和管理人才培育,使國內的國際觀光產業經營本土化,管理階層人才不虞匱乏;決策階層亦有相當深厚的觀光產業經營理念,此方面之努力刻不容緩。
空專作業討論
我的作業簿啦!哈哈..請不吝給於指教!感恩!
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
2008年8月9日 星期六
97暑觀光行政與法規一

一、試繪圖說明我國交通部觀光局的行政組織並說明該局之職責為何?
答:
(一)業務單位:係指實際負責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第二條規定之事項,所分派的業務機關,包括:企劃組、業務組、技術組、國際組、國民旅遊組;其中國際組下再分設紐約、舊金山、東京、漢城、雪梨、香港、新加坡、法蘭克福、洛杉磯、大阪等駐外辦事處。
(二)幕僚單位:係指輔助業務單位之幕僚組織,包括: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三)附屬機關:與本機關間具有上下隸屬之關係,其業務範圍與本機關之工作範圍並不須一致,且附屬機關因有組織法制之依據,其組織自主性教高;例如:雲嘉南濱海、東北角海岸、東部海岸、澎湖、大鵬灣、花東縱谷、馬祖、日月潭、参山、阿里山、茂林、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任務編組:其他因業務需要所成立任務編組,包括:桃園中正機場、高雄小港機場旅客服務中心,台北松山、台中、台南、高雄旅遊服務中心。
二、觀光政策的規劃其政策制訂的標的選擇可能需要考量哪些層面?
答:
觀光政策規劃,主要在尋求解決所有過去、現在或未來可能發生的觀光事業發展為前提,因此要特別留意是否符合下列原則:
(一)公平性:觀光政策的規劃,攸關觀光事業的全面發展,常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可能,所以政策的本身必須追求公平。公平性的本質包括公正及公開,否則日後推動就有滯礙。
(二)聯貫性:要解決觀光問題,不但要追朔前因,而且要注意後果。尤其政策的目標、計畫、方案、策略與執行要前後一致,否則易生矛盾,必要時可採階段性方式漸進實施。
(三)權變性:權變性的本質就是彈性實務,也就是規劃任何觀光政策,不能本位主義、食古不化,而必須因人、因時、因地、因經費為主、客觀環境因素而彈性調整。
(四)可行性:觀光政策不可陳義過高,以致變成海市蜃樓。最好的政策不一定是經費最多、人力最大、懸的最高的政策,而是在解決問題導向下,務實的編列預算、動用人力,讓觀光事業的發展能無副作用、無不良後遺症的更往前邁進。
(五)效益性:觀光事業建設投資,應考慮成本效益的分析。這種效益及成本的估算不一定只限金錢、物資或人力的狹隘觀念,有時還要宏觀的考慮到對國家的利益與衝擊。例如開放觀光賭場的政策,務必就社會、文化、經濟、環境、治安等的利益與衝擊,詳加評估,否則率爾開放,治絲益棼。
答:
(一)業務單位:係指實際負責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第二條規定之事項,所分派的業務機關,包括:企劃組、業務組、技術組、國際組、國民旅遊組;其中國際組下再分設紐約、舊金山、東京、漢城、雪梨、香港、新加坡、法蘭克福、洛杉磯、大阪等駐外辦事處。
(二)幕僚單位:係指輔助業務單位之幕僚組織,包括: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三)附屬機關:與本機關間具有上下隸屬之關係,其業務範圍與本機關之工作範圍並不須一致,且附屬機關因有組織法制之依據,其組織自主性教高;例如:雲嘉南濱海、東北角海岸、東部海岸、澎湖、大鵬灣、花東縱谷、馬祖、日月潭、参山、阿里山、茂林、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任務編組:其他因業務需要所成立任務編組,包括:桃園中正機場、高雄小港機場旅客服務中心,台北松山、台中、台南、高雄旅遊服務中心。
二、觀光政策的規劃其政策制訂的標的選擇可能需要考量哪些層面?
答:
觀光政策規劃,主要在尋求解決所有過去、現在或未來可能發生的觀光事業發展為前提,因此要特別留意是否符合下列原則:
(一)公平性:觀光政策的規劃,攸關觀光事業的全面發展,常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可能,所以政策的本身必須追求公平。公平性的本質包括公正及公開,否則日後推動就有滯礙。
(二)聯貫性:要解決觀光問題,不但要追朔前因,而且要注意後果。尤其政策的目標、計畫、方案、策略與執行要前後一致,否則易生矛盾,必要時可採階段性方式漸進實施。
(三)權變性:權變性的本質就是彈性實務,也就是規劃任何觀光政策,不能本位主義、食古不化,而必須因人、因時、因地、因經費為主、客觀環境因素而彈性調整。
(四)可行性:觀光政策不可陳義過高,以致變成海市蜃樓。最好的政策不一定是經費最多、人力最大、懸的最高的政策,而是在解決問題導向下,務實的編列預算、動用人力,讓觀光事業的發展能無副作用、無不良後遺症的更往前邁進。
(五)效益性:觀光事業建設投資,應考慮成本效益的分析。這種效益及成本的估算不一定只限金錢、物資或人力的狹隘觀念,有時還要宏觀的考慮到對國家的利益與衝擊。例如開放觀光賭場的政策,務必就社會、文化、經濟、環境、治安等的利益與衝擊,詳加評估,否則率爾開放,治絲益棼。
三、試說明我國「觀光客倍增計畫」之政策背景與目標以及其政策推動策略為何?
答:
(一)政策背景與目標
"觀光客倍增計畫"係行政院民國91年5月31日以院台經字第0910027097號函核定「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2002~2007)」的十大重點投資計劃中第五項計劃。該計劃因認定觀光產業是世界各國普遍重視的無煙囪工業,與科技產業共同被視為是21 世紀的明星產業,在創造就業機會及賺取外匯的功能上具有明顯效益。根據世界觀光旅遊委員會(WTTC)推估,未來10年全球觀光產業成長情形為:旅遊支出自4.21兆美元成長至8.61兆美元,觀光旅遊產業對GDP 貢獻率將自3.6%增至3.8%,其就業人數將自目前1.98億人增加至2.5億人。由此可見觀光產業在今後全球經濟發展上將扮演重要的角色。
台灣因地理環境特殊,擁有豐富而多樣化的人文與自然資源,發展觀光具有雄厚的潛力;本計畫願景係以致力追求國際觀光客倍增之目標為動力,集中各相關部門力量,按先後緩急改善我國觀光旅遊環境臻於國際水準,除吸引外國人來台觀光外,並讓國人樂於留在國內旅遊渡假。從而使我國觀光產業,在觀光客大幅增加、有效改善國內旅遊市場離峰需求不足的課題後,得以健全發展。本計畫訂定97年國際來台旅客成長目標為:
((一))基本目標:以「觀光」為目的來台旅客人數,自目前約100萬人次,提升至200萬人次以上。
((二))努力目標:在有效突破瓶頸、開拓潛在客源市場之作為下,達到來台旅客自目前約260萬人次成長至500萬人次。
(二)政策推動策略
為達此目標,今後觀光建設應本「顧客導向」之思維、「套裝旅遊」之架構、「目標管理」之手段,選擇重點、集中力量,有效地進行整合與推動。因此,採取的推動策略為:
((一))以既有國際觀光旅遊路線為優先,進行觀光資源開發,全面改善軟硬體設施、訂定「景觀法」,改善環境景觀及旅遊服務,使臻於國際水準。
((二))具有潛力的觀光資源則採「套裝旅遊線」模式,視市場需要及能力,逐步規劃開發。
((三))提供全方位的觀光旅遊服務,包括建置旅遊資訊服務網、推廣輔導平價旅館、建構觀光旅遊巴士系統及環島觀光列車,讓民間業者及政府各相關部門建立共識,以「人人心中有觀光」的態度,通力配合共同打造台灣的優質旅遊環境,同時規畫優惠旅遊套票,讓旅客享受優質、安全、貼心的旅遊服務。
((四))以「目標管理」手法,進行國際觀光的宣傳與推廣,就個別客源市場訂定今後6年成長目標,結合各部會駐外單位之資源及人力,以「觀光」為主軸,共同宣傳台灣之美;同時,為擴大宣傳效果,並訂2005 年為「台灣觀光年」、2008 年舉辦「台灣博覽會」,以提升台灣之國際知名度。
((五))為迎合全球化時代,加速我國國際化,及助益觀光產業發展,將發展會議展覽產業(MICE,Meetings, Incentives, Conventions, Exhibitions),俾藉此拓展國際視野、提升國際形象。
(三)策略與規劃內容
((一))整備現有套裝旅程路線
包括北海岸旅遊線、日月潭旅遊線、阿里山旅遊線、恆春半島旅遊線、花東旅遊線。
((二))開發新興套裝旅遊路線及新景點
包括蘭陽北橫旅遊線、桃竹苗旅遊線、雲嘉南濱海旅遊線、高屏山麓旅遊線、脊樑山脈旅遊線、離島旅遊線、環島鐵路觀光旅遊線、國家花卉園區、雲嘉南濱海風景區、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故宮分院、全國自行車道系統、國家自然步道系統。
((三))建置觀光旅遊服務網
包括觀光旅遊巴士系統、環島觀光列車、旅遊資訊服務網、一般旅館品質提升計畫、優惠旅遊套票。
((四))國際觀光宣傳推廣
包括客源市場開拓計畫、2005年台灣觀光年(已修正於2004年實施)、2008台灣博覽會。
((五))發展會議展覽產業(MICE;Meetings, Incentives, Conventions, Exhibitions)
包括國際會展設施、獎勵機制、專業人才養成計劃。
四、試說明我國觀光行政法制在形式上有哪些特徵?
答:
(一)朝令夕改-多變性
觀光產業係屬於完全競爭市場之產業,為因應產業公平交易之需要,相關行政法規自應不斷修正或增訂,所謂"朝令有誤,夕改又何妨?"即意指行政法規增、刪、修、廢之快速,此種多變性在觀光法規方面更顯普遍性、需求性和必要性。 設若此類法制未能因應需要而即時調整,將有礙觀光產業之發展;對觀光行政體系之績效,亦無從提昇。我國已於二十世紀末葉,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其首要法制作業,就是制定或修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後的觀光產業必要法制。
(二)法令如毛-多量性
我國觀光行政法制所列舉之觀光令多如牛毛,此種多量性之法制特質,對於觀光事業的發展,應有其正面的意義。蓋現代化國家的法治,在國家在野力量的強勢監督,以及民間利益團體的政治壓力下,其法制應可依「繁而不亂,雜而有序」之行政法則,制定對觀光事業更具發展性、前瞻性、可期待性之法治體系。
(三)色香俱全-多樣性
觀光行政法制常將實體法(substantive law)與程序法(adjective law)規定於同一法律之中。所謂「實體法」是規定權利義務具體事件之法律,如民法、刑法;所謂「程序法」就是對實體法如何運用或如何施行之法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四)五代同堂-多級性
觀光行政法制固以發展觀光條例為基本法,或稱上位法或母法,其他委任立法,如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即其下位法;其他如交通部組織法,則為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之上位法,形成多級性之法制關係,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法之位階」,下位法不能牴觸上位法,牴觸者無效。其它委任立法,如旅行業管理規則更屬下衛法。
日常生活中,你如何進行壓力管理?試申述之
壓力與情緒密切有關,壓力亦是情緒反應的一種,面對壓力如果是壓抑而沒有適切的出口,不僅解決不了壓力,更可能因壓抑而產生身心障礙,因此於壓力管理的調適策略,包括:
1.壓力情緒覺察:學習情緒之覺察方法,幫助個體壓力情緒之自我覺察。
2.壓力情緒牽引:引導壓力之情緒有出路,而且是安全且不會傷害他人的方式,如與好友分享、向心理諮商專業人員訴說,運動或唱歌。
3.壓力情緒昇華:昇華壓力情緒,如化悲憤為力量,化壓力為動力,將壓力激發之能量用之於積極正向有創意之生產性,如寫作書畫志工。
4.壓力情緒處理:當壓力情緒處理到一個段落,可以冷靜省思,壓力情緒因何而起,自己的反應、影響,處理之效果,歸因整理,以為未來如果在遇到類似壓力如何有效的導引情緒。
5.壓力情通續和:壓力之情緒處理策略不惟一時之因應,更可預防性之自我提醒,消極上避免壓力情緒之升高,積極上事先做好壓力之管哩,預防甚於治療,時時疏離情緒,當成一種生活的功課讓情緒情通緒和。
該如何養成好的減壓行為呢?
1.好行為多:思考個人之行為清單哪些與降低壓力有關,如早起就不容易遲到。前天就把公事包準備好,就不會因匆忙而忘記帶東西。養成備忘錄就不會掛一漏萬。不答應太多事就不會時間不夠用。培養生活中能減壓的好行為,壓力就會減少。
2.壞習慣少:思考個人之行為清單哪些與壓力有關,列出後排出消除優先順序,逐一削弱獲得改善,例如:老章喜歡與人抬槓,常造成人際衝突壓力,影響升遷。
3.安排生活:生活中事與人之安排常深刻影響壓力之有無,如不適配人之組合,可能引發人際間不舒服或衝突,親如夫妻亦然如此,生活中之事件安排若太多或太緊也會引發壓力,因此於生活上學習取捨、簡單、有緊湊亦有閒暇,對於壓力之預防應有幫助,對於有些的確為生活壓力所逼,除接納外,至少於內心中存著希望,相信有朝一日會過得更好!
4.角色扮演:角色扮演常常帶給我們壓力,尤其面對新的角色或不易搬演的角色,甚至是不想扮演的角色,然而藉由預演式的角色扮演,例如老師之試敎,演說者之試講,熱我們學習扮演人生中有些無法逃避之角色,"盡本分,做好事,做什麼,像什麼!"。
5.模仿學習:由自己週遭相同條件者其遭遇類似壓力之處理方法中,效果不錯且合於自己能力者亦可模仿學習,如學生考試壓力大,看到同學整理筆記重點的方法不錯,對考試準備事半功倍,因此模仿學習,效果良好因此壓力減低。
1.壓力情緒覺察:學習情緒之覺察方法,幫助個體壓力情緒之自我覺察。
2.壓力情緒牽引:引導壓力之情緒有出路,而且是安全且不會傷害他人的方式,如與好友分享、向心理諮商專業人員訴說,運動或唱歌。
3.壓力情緒昇華:昇華壓力情緒,如化悲憤為力量,化壓力為動力,將壓力激發之能量用之於積極正向有創意之生產性,如寫作書畫志工。
4.壓力情緒處理:當壓力情緒處理到一個段落,可以冷靜省思,壓力情緒因何而起,自己的反應、影響,處理之效果,歸因整理,以為未來如果在遇到類似壓力如何有效的導引情緒。
5.壓力情通續和:壓力之情緒處理策略不惟一時之因應,更可預防性之自我提醒,消極上避免壓力情緒之升高,積極上事先做好壓力之管哩,預防甚於治療,時時疏離情緒,當成一種生活的功課讓情緒情通緒和。
該如何養成好的減壓行為呢?
1.好行為多:思考個人之行為清單哪些與降低壓力有關,如早起就不容易遲到。前天就把公事包準備好,就不會因匆忙而忘記帶東西。養成備忘錄就不會掛一漏萬。不答應太多事就不會時間不夠用。培養生活中能減壓的好行為,壓力就會減少。
2.壞習慣少:思考個人之行為清單哪些與壓力有關,列出後排出消除優先順序,逐一削弱獲得改善,例如:老章喜歡與人抬槓,常造成人際衝突壓力,影響升遷。
3.安排生活:生活中事與人之安排常深刻影響壓力之有無,如不適配人之組合,可能引發人際間不舒服或衝突,親如夫妻亦然如此,生活中之事件安排若太多或太緊也會引發壓力,因此於生活上學習取捨、簡單、有緊湊亦有閒暇,對於壓力之預防應有幫助,對於有些的確為生活壓力所逼,除接納外,至少於內心中存著希望,相信有朝一日會過得更好!
4.角色扮演:角色扮演常常帶給我們壓力,尤其面對新的角色或不易搬演的角色,甚至是不想扮演的角色,然而藉由預演式的角色扮演,例如老師之試敎,演說者之試講,熱我們學習扮演人生中有些無法逃避之角色,"盡本分,做好事,做什麼,像什麼!"。
5.模仿學習:由自己週遭相同條件者其遭遇類似壓力之處理方法中,效果不錯且合於自己能力者亦可模仿學習,如學生考試壓力大,看到同學整理筆記重點的方法不錯,對考試準備事半功倍,因此模仿學習,效果良好因此壓力減低。
試述修讀壓力與生活的動機、收穫與建議。
在現今這樣一個充滿不安,快速變遷及人際關係互動頻繁,而且事事皆以多元化和競爭為特徵的社會裡,絕大部分的人,都會感受到無比的壓力。颱風、水災、地震與或山爆發等天災,固然令人產生壓力;戰爭、治安敗壞與經濟不景氣等人禍,也會使壓力如影隨形的緊跟著妳、我、他;日常生活中的考試、讀書、升學、就業、失業、投資理財、交友戀愛、夫妻相處、奉養父母、子女管教、婆媳問題、親人健康、交通阻塞等諸事,亦會讓人深感壓力沉重;甚至是結婚生子、觀光旅遊、購置豪宅、喬遷新居、升官發財、金榜題名、重拾舊愛、他鄉遇故知、中樂透頭彩等人生喜事,也可能會帶來難以言宣的壓力。壓力!壓力!幾乎每個人都有過壓力,也幾乎沒有人能避免壓力,然而,人們卻未必能精確的了解到底什麼是壓力。
修讀壓力與生活主要是認為,既然壓力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就從認識、認知了解事件轉成壓力的變因;從書中知識了解壓力源可分類為:微觀壓力源和宏觀壓力源,微觀壓力源是指性質上屬於具體事件的壓力源,它可以是單一事件造成,也可以是綜合的事件造成,例如:失業、離婚分居、死別、自然和人為的災難、、等。宏觀壓力源再分為客觀壓力源及主觀壓力源,客觀壓力源是指具體存在而可觀察的壓力源,例如:挫折、衝突、壓迫、、等日常瑣事及改變;主觀壓力源是指由抽象、無法捉摸且無法觀察的心理因素所造成的非理性觀念壓力源。
在了解壓力之後,書中也教導壓力調適,其中獲益最多的是壓力調適心理策略之情緒宣洩法,讓壓力情緒有適當出路或宣洩的管道,面對壓力時,一般人情緒方面通常是緊繃、不能放鬆的,如果一直壓抑或消極的自我防衛,累積到不能自我控制時,可能傷害別人或造成心身傷害,因此如何適當宣洩自己的壓力,讓疏濬重於防堵呢?
(一)說出來:能把壓力說出來就是一種解脫!但是要思考說的對象是值得信任的好友、專業形象良好的心理諮商輔導相關機構或心理諮商專業人員如心理師,受過陪靈輔導專業訓練之神職人員或參加專業心理諮商機構適切性質之團體諮商。
(二)寫下來:在壓力狀態下,嘗試把壓力事件的來龍去脈詳細寫出或條列,進一步自我分析,在書寫中對自我壓力之關鍵及解壓之道能了然在心。
(三)唱出來:音樂療法亦是壓力紓解的好方法,或許您平常可留意哪些音樂可幫助您振奮情緒,另外有哪些音樂會讓您心情緩和,將其備用,在感覺壓力下,可以視情緒之興奮或消沉,聆聽或大聲唱和,讓不同音樂紓解壓力。
(四)動開來:適當的運動有益於壓力情緒紓解,例如打球、健行或散步皆可紓解壓力。亦有人用"沙包療法",即帶上拳擊手套捶擊沙包,但較具攻擊性,如果適當使用,亦可紓解壓力。
(五)跳出來:讓自己暫時離開引發壓力的地方,或讓自己離開壓力源,亦為紓解方法之一,亦可暫時讓自己離開工作之壓力環境,欣賞一下天上白雲、樹上小鳥或路人。讓自己沉澱下來,跳出原來壓力地點或情境,讓自己有時能量時再回去面對因應。
(六)慢下來:有時壓力是因為自己的生活節奏太快了,不妨適時提醒自己慢下來!
(七)助人法:於壓力中或許不適於當助人者,但當當志工,由服務中或許也是一種解壓的方法,找機會當當志工助人去,讓自己跳出自我中心,快樂自然來。
(八)參觀去:例如有些人一直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若有機會到安養院、急診室、甚至殯儀館,看盡人間生老病死,或許與自己的壓力相較之,就不足為道了。
修讀壓力與生活主要是認為,既然壓力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就從認識、認知了解事件轉成壓力的變因;從書中知識了解壓力源可分類為:微觀壓力源和宏觀壓力源,微觀壓力源是指性質上屬於具體事件的壓力源,它可以是單一事件造成,也可以是綜合的事件造成,例如:失業、離婚分居、死別、自然和人為的災難、、等。宏觀壓力源再分為客觀壓力源及主觀壓力源,客觀壓力源是指具體存在而可觀察的壓力源,例如:挫折、衝突、壓迫、、等日常瑣事及改變;主觀壓力源是指由抽象、無法捉摸且無法觀察的心理因素所造成的非理性觀念壓力源。
在了解壓力之後,書中也教導壓力調適,其中獲益最多的是壓力調適心理策略之情緒宣洩法,讓壓力情緒有適當出路或宣洩的管道,面對壓力時,一般人情緒方面通常是緊繃、不能放鬆的,如果一直壓抑或消極的自我防衛,累積到不能自我控制時,可能傷害別人或造成心身傷害,因此如何適當宣洩自己的壓力,讓疏濬重於防堵呢?
(一)說出來:能把壓力說出來就是一種解脫!但是要思考說的對象是值得信任的好友、專業形象良好的心理諮商輔導相關機構或心理諮商專業人員如心理師,受過陪靈輔導專業訓練之神職人員或參加專業心理諮商機構適切性質之團體諮商。
(二)寫下來:在壓力狀態下,嘗試把壓力事件的來龍去脈詳細寫出或條列,進一步自我分析,在書寫中對自我壓力之關鍵及解壓之道能了然在心。
(三)唱出來:音樂療法亦是壓力紓解的好方法,或許您平常可留意哪些音樂可幫助您振奮情緒,另外有哪些音樂會讓您心情緩和,將其備用,在感覺壓力下,可以視情緒之興奮或消沉,聆聽或大聲唱和,讓不同音樂紓解壓力。
(四)動開來:適當的運動有益於壓力情緒紓解,例如打球、健行或散步皆可紓解壓力。亦有人用"沙包療法",即帶上拳擊手套捶擊沙包,但較具攻擊性,如果適當使用,亦可紓解壓力。
(五)跳出來:讓自己暫時離開引發壓力的地方,或讓自己離開壓力源,亦為紓解方法之一,亦可暫時讓自己離開工作之壓力環境,欣賞一下天上白雲、樹上小鳥或路人。讓自己沉澱下來,跳出原來壓力地點或情境,讓自己有時能量時再回去面對因應。
(六)慢下來:有時壓力是因為自己的生活節奏太快了,不妨適時提醒自己慢下來!
(七)助人法:於壓力中或許不適於當助人者,但當當志工,由服務中或許也是一種解壓的方法,找機會當當志工助人去,讓自己跳出自我中心,快樂自然來。
(八)參觀去:例如有些人一直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若有機會到安養院、急診室、甚至殯儀館,看盡人間生老病死,或許與自己的壓力相較之,就不足為道了。
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老人與身心障礙福利二
一、解釋名詞:
1.身心障礙。
我國所謂的身心障礙者是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中所定義的身心障礙類別,經過醫療單位依據身心障礙等級標準鑑定而來的;依照2001年身心障礙保護法修正案中所示,包括視覺、聽覺、平衡、聲音或語言、肢體、智能等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顏面傷殘、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慢性精神病患、多重障礙、頑性癲癇、罕見疾病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身心障礙十六大項。。
2.多重障礙。
依照衛生署所公佈的多重障礙定義為:具有非因果關係且非源自同一原因所造成的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障礙者。且在備註中說明一人同時具有兩類或兩類以上不同等級之多重障礙時,以較重等級為主;同時具有兩類或兩類以上同一等級多重障礙時,應晉一級,但最多以晉一級為限。教育部在民國八十一年曾將多重障礙分為下列五項:
一、以智能不足為主的多重障礙。
二、以視覺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三、以聽覺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四、以肢體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五、以其他某一顯著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另外還有以情緒困擾為主的多重障礙。
3.去機構化。
使身心障礙者不再被拘禁於遠離家園的大型機構中,能夠在所熟悉的社區生活,將正當化專業力量延伸到社區內。近30年來,生活正常化(normalization)、治療社區化(community approach)是精神醫學在精神復健上的趨勢。這些趨勢的蓬勃發展也引發了「去機構化運動」(deinstitutionalization)。去機構化原本的目標是幫助精神病患以非住院性治療方式適應社區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治療,因此,「社區照顧」、「社區復建」…等概念與做法也隨著去機構化運動而受到重視。簡單而言,去機構化的定義如下:
(1)是預防那些不需要被機構收容的人住進機構之過程。
(2)對於那些不需住在機構中的人,透過教育、訓練、復健、治療等過程,使其在社區中發展適當的改善。
(3)對於那些需要機構照顧者,改善其環境、照顧和治療。
4.職業重建。
是強調透過有系統的職能評量,來為殘障者發展符合與個別需求的職業復健計畫,並據此提供適切的服務措施,包括職業訓練、生理及心理復健、社會適應訓練,就業安置與追蹤輔導等,以協助障礙者成為社會中具有生產力,提高生活品質。
二、請概述並比較身心障礙個體模式與社會模式的不同解釋觀點。
答:
身心障礙的個體模式:
此模式認為身心障礙者所經歷的困難,和他的傷殘直接有關,所以專業人員的職責即為使其適應本身傷殘。先是藉各式復建方案,使其儘可能恢復到身體"正常"的狀況,然後是所謂心理輔導,助其接受身體上的"缺陷"。這種模式有兩個特點:
(1) 此理論立基於新力上的假想,我們想像傷殘者將來會如何,也假設將是個悲劇,所以認為這樣的遭遇需要心理機能的調整,但它終究只是一種價值判斷,假設傷殘是個悲劇,而不是可以不同角度解釋的一種現象而已。
(2) 這種解釋的個別化,非常有政治性。因為當傷殘者無法內化專業人員所訂的復健目標,或不斷困擾當地的社會服務部門時,他會被認為是個人調適有問題,而沒有人會對現存的社會結構有所挑戰,復健者(專業人員)所訂的目標不會被質疑,至於社會福利部門能否提供適宜的協助就更無人過問。
身心障礙的社會模式:
這種新的思考典範是將注意力由特定的個體生理限制,轉移到物理及社會環境所加諸在障礙者身上限制的方式,認為"調適"是社會的一個問題,而非身心障礙者個人的責任。整個社會願意調整多少它的模式和期望,以包容那些身心障礙的成員?又願意移去多少加諸在障礙者身上的種種障礙?社會模式不再視傷殘者有毛病,重點由傷殘者個體轉移到環境,當傷殘者不能操作某項工作時,是歸因於建築物設計不合適、別人不切實際的期望、或是生產組織的方式不妥等等。
三、試概述如何促進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服務。
答:促進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服務:包括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專用停車識別證核發,以保障及推動身心障礙者行的優先權。此外,也提供本市聽語障市民24小時專業手語翻譯服務,並協助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保障聽語障市民基本權益,達到溝通無障礙環境。本局並訂定自治條例規範相關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營業場所等不得拒絕身心障礙者與陪同之導盲犬進出,以保障其社會參與權,並規範導盲犬與其他服務性動物之照顧、退休、訓練與管理。
四、試概述我國未來身心障礙福利工作應努力的重點。
答: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乃以「一輩子照顧、無所不在的保護、全方位的服務」為政府訂定身心障礙福利政策總目標,俾利加強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促進身心障礙者「機會均等,全面參與」之落實。政府之施政是以民眾福祉為優先,而對民眾之福利服務,是一個持續逐步之過程,因此,我們當以不斷地專業提升促進福祉,賡續推動身心障礙各項措施,今後應再就下列主要方向來努力:
1.強化經濟安全制度:為紓緩家庭對障礙者庭照顧之壓力,有必要對障礙者及其家庭予以經濟支持。
2.加強社區照顧服務:加強社區照顧體系之建立更是推展障礙者福利重要措施,促使障礙者能就近運用福利服務資源,除賡續加強推展 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臨時托育、短期托育外,賡續推展低收入戶到宅評估輔助器具服務及復健訓練,促進生活自理及減輕照顧者負擔。
3.提升機構照護品質:加強輔導未立案機構,以保障收容對象之權益,並輔導機構朝向小型化、社區化發展。
4.促進福利資源整合:規劃整體性的身心障礙福利資訊系統,推展身心障礙者彙報及通報系統俾及時提供療育與服務,經由專業人員之評估,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要提供服務,並建立個案資料庫及個案管理制度,以提供整體而持續之個別化專業服務。
5.增進社會參與機會:為提升障礙者全面參與社會活動。未來將更積極落實豐富身心障礙文化精神生活實施辦法,讓有才藝之障礙者得以充分展現,對相關文化活動也應予以公平參與之機會。
6.積極推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落實各項福利服務工作之推展。
1.身心障礙。
我國所謂的身心障礙者是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中所定義的身心障礙類別,經過醫療單位依據身心障礙等級標準鑑定而來的;依照2001年身心障礙保護法修正案中所示,包括視覺、聽覺、平衡、聲音或語言、肢體、智能等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顏面傷殘、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慢性精神病患、多重障礙、頑性癲癇、罕見疾病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身心障礙十六大項。。
2.多重障礙。
依照衛生署所公佈的多重障礙定義為:具有非因果關係且非源自同一原因所造成的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障礙者。且在備註中說明一人同時具有兩類或兩類以上不同等級之多重障礙時,以較重等級為主;同時具有兩類或兩類以上同一等級多重障礙時,應晉一級,但最多以晉一級為限。教育部在民國八十一年曾將多重障礙分為下列五項:
一、以智能不足為主的多重障礙。
二、以視覺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三、以聽覺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四、以肢體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五、以其他某一顯著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
另外還有以情緒困擾為主的多重障礙。
3.去機構化。
使身心障礙者不再被拘禁於遠離家園的大型機構中,能夠在所熟悉的社區生活,將正當化專業力量延伸到社區內。近30年來,生活正常化(normalization)、治療社區化(community approach)是精神醫學在精神復健上的趨勢。這些趨勢的蓬勃發展也引發了「去機構化運動」(deinstitutionalization)。去機構化原本的目標是幫助精神病患以非住院性治療方式適應社區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治療,因此,「社區照顧」、「社區復建」…等概念與做法也隨著去機構化運動而受到重視。簡單而言,去機構化的定義如下:
(1)是預防那些不需要被機構收容的人住進機構之過程。
(2)對於那些不需住在機構中的人,透過教育、訓練、復健、治療等過程,使其在社區中發展適當的改善。
(3)對於那些需要機構照顧者,改善其環境、照顧和治療。
4.職業重建。
是強調透過有系統的職能評量,來為殘障者發展符合與個別需求的職業復健計畫,並據此提供適切的服務措施,包括職業訓練、生理及心理復健、社會適應訓練,就業安置與追蹤輔導等,以協助障礙者成為社會中具有生產力,提高生活品質。
二、請概述並比較身心障礙個體模式與社會模式的不同解釋觀點。
答:
身心障礙的個體模式:
此模式認為身心障礙者所經歷的困難,和他的傷殘直接有關,所以專業人員的職責即為使其適應本身傷殘。先是藉各式復建方案,使其儘可能恢復到身體"正常"的狀況,然後是所謂心理輔導,助其接受身體上的"缺陷"。這種模式有兩個特點:
(1) 此理論立基於新力上的假想,我們想像傷殘者將來會如何,也假設將是個悲劇,所以認為這樣的遭遇需要心理機能的調整,但它終究只是一種價值判斷,假設傷殘是個悲劇,而不是可以不同角度解釋的一種現象而已。
(2) 這種解釋的個別化,非常有政治性。因為當傷殘者無法內化專業人員所訂的復健目標,或不斷困擾當地的社會服務部門時,他會被認為是個人調適有問題,而沒有人會對現存的社會結構有所挑戰,復健者(專業人員)所訂的目標不會被質疑,至於社會福利部門能否提供適宜的協助就更無人過問。
身心障礙的社會模式:
這種新的思考典範是將注意力由特定的個體生理限制,轉移到物理及社會環境所加諸在障礙者身上限制的方式,認為"調適"是社會的一個問題,而非身心障礙者個人的責任。整個社會願意調整多少它的模式和期望,以包容那些身心障礙的成員?又願意移去多少加諸在障礙者身上的種種障礙?社會模式不再視傷殘者有毛病,重點由傷殘者個體轉移到環境,當傷殘者不能操作某項工作時,是歸因於建築物設計不合適、別人不切實際的期望、或是生產組織的方式不妥等等。
三、試概述如何促進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服務。
答:促進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服務:包括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專用停車識別證核發,以保障及推動身心障礙者行的優先權。此外,也提供本市聽語障市民24小時專業手語翻譯服務,並協助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保障聽語障市民基本權益,達到溝通無障礙環境。本局並訂定自治條例規範相關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營業場所等不得拒絕身心障礙者與陪同之導盲犬進出,以保障其社會參與權,並規範導盲犬與其他服務性動物之照顧、退休、訓練與管理。
四、試概述我國未來身心障礙福利工作應努力的重點。
答: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乃以「一輩子照顧、無所不在的保護、全方位的服務」為政府訂定身心障礙福利政策總目標,俾利加強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促進身心障礙者「機會均等,全面參與」之落實。政府之施政是以民眾福祉為優先,而對民眾之福利服務,是一個持續逐步之過程,因此,我們當以不斷地專業提升促進福祉,賡續推動身心障礙各項措施,今後應再就下列主要方向來努力:
1.強化經濟安全制度:為紓緩家庭對障礙者庭照顧之壓力,有必要對障礙者及其家庭予以經濟支持。
2.加強社區照顧服務:加強社區照顧體系之建立更是推展障礙者福利重要措施,促使障礙者能就近運用福利服務資源,除賡續加強推展 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臨時托育、短期托育外,賡續推展低收入戶到宅評估輔助器具服務及復健訓練,促進生活自理及減輕照顧者負擔。
3.提升機構照護品質:加強輔導未立案機構,以保障收容對象之權益,並輔導機構朝向小型化、社區化發展。
4.促進福利資源整合:規劃整體性的身心障礙福利資訊系統,推展身心障礙者彙報及通報系統俾及時提供療育與服務,經由專業人員之評估,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要提供服務,並建立個案資料庫及個案管理制度,以提供整體而持續之個別化專業服務。
5.增進社會參與機會:為提升障礙者全面參與社會活動。未來將更積極落實豐富身心障礙文化精神生活實施辦法,讓有才藝之障礙者得以充分展現,對相關文化活動也應予以公平參與之機會。
6.積極推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落實各項福利服務工作之推展。
老人與身心障礙福利一
一、解釋名詞:
1.老人福利政策。
答:廣義:是指包括年金、醫療保健、住宅、僱用、教育、稅制等各種對老人有益的福祉制度與福利服務而言。
狹義:是指社會福利領域的老人對策,老人福利法及其他有關措施制度的各種老人援助政策與服務而言。
2.高齡化社會。
答:根據我國《老人福利法》對於「老人」的定義,是為年滿六十五歲之人;我們觀察台灣人口的結構,由於數十年來的醫藥進步、衛生健康改善與經濟成長,已面臨到相當程度的改變。從人口組成來看,民國八十二年,老年人口數佔總人口的7.1%,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高齡化社會指標(意即老年人口總數達全國總人口數的7%以上);此外,根據最新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台灣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全部總人口數的9.6%(內政部,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3.社會老年學。
答:是老年學的一環,其關注焦點擺在社會層面的老化探討,亦即從社會科學觀點探究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的一門學問。科學是用來蒐集實際資訊的主要方法,相較於日常觀察,科學資訊通常是更具代表性的、更容易評估的;但是,社會老年學並不是一門排它的或唯一的社會學科,它也融入了許多來自人文科學、社會政策,以及各種專業實務領域的知識。
4.老人生涯學習。
答:我國的老人福利,不但在求所有的老人都有所養、有所安、有所敬、有所為、有所用,更需要有所樂及有所學。因此,當前推行老人福利較為積極的先進國家,均以促進老人終身所得安全與老人終身不斷學習教育為其國家社會政策的主要目標。所以老人學習、老人教育,是一種時代潮流,也是最具時代意義的一種積極性老人文化生活福利的措施;老人學習與教育,不但可以充實知識、技能、發揮個人潛能,而且可增進老人心身健康或生活情趣,以及提高老人文化水準,並可促進社會更安和樂利。
二、請概述並比較第三代社會老年學的理論觀點。
答:
(一)社會建構觀點:
社會建構觀點的關注焦點擺在較大社會結構內的個人行動與社會行為,它也對瞭解個人老化過程受社會定義與結構影響感到興趣。社會標籤、社會區分與老化情境的特色是該觀點論述的重要概念。社會建構觀點強調:雖然人們確實經歷生理老化過程,但這種過程的意義是社會的決定。每個社會都存有年齡團體,這是人們根據年齡基礎所做的社會類屬區分。這些團體並非單純生物老化過程的結果,而是社會建構的產物。我們所知悉嬰兒、兒童、青少年、青年、中年與老年等年齡團體都是工業社會的產物。正常退休年齡確定在六十五歲而非其他年齡,可能是一種歷史時機的問題。然而,六十五歲的年齡一旦確定,退休年齡概念即建構出一種新年齡團體,它的角色也非常不同於年輕人的角色。
(二)生命歷程觀點:
生命歷程觀點解釋老化的動力、脈絡與過程特性,並強調老化作為一種過程的社會意義與年齡相關的轉變,而關注焦點則擺在個人、科夥與團體。社會時鐘、社會生態學、發展任務、生命軌跡與轉變,以及年齡角色與規範等概念是該觀點的論述重點。生命歷程觀點強調所有的社會都常將人們的生命劃分成一連串的階段,並預期他們在每個階段會有不同的事要做。這些階段共同構成生命歷程(lifecourse)或生命階段(lifestages),它是一種地位與角色的承繼,也是人們於特定社會隨年齡增長而經歷的相當可預期模式。此一觀點認為發展是多面向的,隨著某些功能的穩定或下降,其他功能可能因此改善。就不同個人而言,這些發展模式並非相同的,老人團體間也反映出相當的異質性。
(三)女性主義觀點:
女性主義觀點認為:整個生命過程是社會生命的一種重要組織原則,兩性關係是瞭解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的關鍵。它的關注焦點擺在兩性關係階層化、權力結構、家事分工、社會網絡與照顧提供,以及社會制度的宏觀分析等重要概念上。女性主義者認為:男性老化是一種比女性老化更不同的生活經驗,性別角色與男性或女性的文化層面有關,因為在每一個文化裡,兩性往往各與其特殊角色、態度與行為相關聯。由於高齡男性與女性在世界各地都被視為不同類屬,因此,兩性關係研究就顯得非常重要。其實,女性主義本身也有各種理論觀點,譬如激進女性主義就認為:階級取消並不能徹底改變婦女受壓迫,根本之道是推翻造成婦女受壓迫的社會制度,重新建構女性中心文化與母權制度。
(四)年齡階層理論:
年齡階層理論關注老化過程的社會結構角色,並審視不同時間的年齡科夥移動、不同時問的結構與個人間的不對稱,以及年齡科夥與社會結構的互賴。因此,年齡科夥、社會結構、結構遲滯科夥流出等概念是它的論述重點。年齡階層理論強調,與種族或性別等社會類屬一樣的,所有社會的不同年齡團體間都有年齡階層(agestratification),或社會不平等存在。年齡階層理論以社會階層概念來探究老人的社會生活圈,其理論觀點試圖回答的問題是:個人在社會裡的年齡結構位置如何影響或形塑其行為與態度?人與人如何在同一年齡層內與不同年齡層間互動?老化作為一種社會流動,它如何影響或形塑個人行為與態度?年齡階層決非單獨存在,社會政治經濟結構如何影響或形塑年齡階層?
(五)老化政治經濟觀:
老化政治經濟觀解釋政治與經濟力如何決定社會資源的分配?並且關注老人待遇與地位變異如何反映在政策與經濟趨勢上?因此,結構限制、社會資源控制、邊際化與社會階級是它的重要概念。老化政治經濟觀認為:對於老人的重要資源取得而言,社會階級是一種結構性障礙,社會優勢團體往往試圖使階級不平等續存以維持其自身利益。此派學者主張:社會、政治與經濟條件影響社會問題(包括老人問題在內)的界定與處理。老化過程本身並非問題,問題是沒有適當收人、醫療與長期照護,或住宅的老人所面臨的社會條件。其次,國家的社會與經濟政策也是老人生活條件的重要決定因素。這些政策又反映出某些價值優勢、社會問題的規範性概念與給付和特權如何分配的根本想法。
(六)批判理論觀點:
批判理論觀點關?老化的人道主義面向與老化的結構成份,並試圖瞭解主觀的與詮釋的老化面向、創造實際變遷的過程與幫助人們變遷的知識。它的重要概念是:老化的積極模型、權力、社會行動與老化的社會意義。該觀點認為:只要社會問題從個人角度界定,變遷就不可能發生。理論分析將「餵人吃魚」與「教人捕魚」的論題轉變成「檢證魚兒所以繁盛的環境,人就可以同時捕魚與吃魚。」批判理論觀點的關注焦點是負面的老化經驗,其前提則為「老化問題是社會的」,因此,可藉由政治與社會行動匡正,而結構的解釋也與行動主義相結合。批判老年學的其他分支也致力於指認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因為它們不僅形塑什麼事物被界定為問題?如何考察問題?也影響不同研究模式的結果。
總的來說,從上述老人的生理、心理與社會有關理論之探討,我們發現(葉肅科,民89):
一、就整體社會環境而言,老化問題是相當複雜的,並不是單一理論觀點就能涵蓋的。任何社會老年學理論都無法完全解釋老人的社會互動關係。換言之,沒有一個理論是被充分檢證而可以捨棄的,或是提供一種精確的個人行為預測。然而,每個理論都指出與老化有關的某些重要因素,這對進一步的研究與老化過程的可能介入均具有指引作用。
二、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的「正常」老化過程,在老人年老時,並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會撤離或喪失權力。在這些理論觀點中,也沒有任何一個觀點可充份的解說老化經驗的普遍變異或多樣面向。反之,老化是一種發生在不同層次上,而且從人格到社會結構都可能改變的一連串過程,在這些不同層次上,老化過程間的關係也不是直截了當的,因此,社會老化並不能從心理或生理老化等來加以預測。
三、過去,解釋老化的社會理論很少說明老人生活的實際情形。未來,若能從老人社會環境的角度出發,相信可以為此類研究帶來豐富的成果。當我們獲得更多研究證實後,我們就更能確定某一理論的正確性。
四、未來,若要對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做合理與完整的詮釋,多種理論觀點的整合似乎是必要的。一種巨型老化理論的發展似乎是不可能的,撤離理論為達成此一目標的失敗即是顯例。然而,這些理論觀點的發展卻也為未來的研究方向鋪設出架構。當影響老人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改變時,新理論觀點就必須重新發展,或者先前的理論觀點在各種社會文化脈絡裡,透過實證研究的過程來加以修正。
隨著老年人口的成長,社會福利體系不僅需要對這群人口的需求予以回應,也必須發展出新的或不不同的回應方式。若將老人的相關理論應用至老人福利政策上,可能有以下幾點考量(葉肅科,民89):
一、社會對於老人的價值與優點應該給與更多關注,也應該捨棄只是從生理衰退的角度來界定老化。
二、由於老人在生理、心理與社會參與等層面各有不同需求,自然產生各項福利措施以滿足老人福利需求。由於福利服務措施的運作與提供,往往藉由不同單位輸送,福利服務模式也有差異。
三、不同境遇的老人,適合採取的照顧方式也不盡相同。隨著老人年齡的增加,依賴程度可能增強,但老化程度不一,因此,不同階段的老人福利需求與照顧方式也不盡相同。
四、在末來的社會福利體系裡,老人福利服務將益形重要。在此體系發展中,老年社工員的需求也將增加。他們的主要任務包括提供老人及其家屬的支持、提供老人保護服務,並授予無法為其自身權利與需求辯護者權力、提供機構老人福利服務、協助互助體系與社區發展,使其更能回應老人需求,以及致力消除因老人歧視主義所造成的差別待遇。
五、面對高齡化社會,政府與民間團體需配合的老人福利政策包括:
(一)因應人口結構老化現象,考量老年人口增加的財政負擔,健全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並整合各類政府津貼。
(二)重視老年疾病的研究與預防,期許國民不僅要活得老,也要活得健康。
(三)滿足日益迫切的老人養護與安養需求,照顧的支持系統之建構日益重要。
六、建立連續性與整合性老人安養與照護服務網絡,應結合個人、家庭、社區、企業與政府力量,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推動托老、安老與養老福利服務。
三、請指出民國八十六年新修正「老人福利法」還有哪些值得商榷或檢討之處?
答:自民國六十九年「老人福利法」公布實施以來,台灣地區的政經脈絡、社會結構與人口組成均起了急遽的變化,單是依賴宏揚敬老美德,實在難以滿足老人與家庭需求。民國八十六年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係針對當前迫切需要而做調整福利內涵。儘管其前膽性與周延性仍嫌不足,但依然具有以下的特色(江亮演等,民88)
(一)明示提供老人權益保障: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明定老人經濟保障採年金保險、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也規定推展老人居家服務與老人保護措施,這些均是維持老人基本生活,協助老人居住在家庭中,以及防止老人被虐待與被剝削的重要權益保障。
(二)老人定義降為六十五歲:為符合世界潮流與老人需求事實需要,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將老人定義從原有規定七十歲降為六十五歲。
(三)為老人服務民營化建立法源依據:明定老人服務並非完全由政府供給,各級政府也可透過委託或補助方式,以經費或設施提供之方式,獎勵民間提供老人服務,為民營化提供法源依據。
(四)強調法定扶養義務人之奉養責任:法定扶養義務人對於老人有善盡奉養之責,凡有違反遺棄、妨害、傷害或虐待等嚴重情節者,將依法受處罰。
(五)依社會需要修改老人福利機構類別:老人福利機構類別的修改,係依照社會需要而分為長期照護、養護、安養、文康與服務等機構,並且規定小型機構得免辦財團法人登記。
(六)明定老人經濟保障方式:為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與年金保險制度等建立法源。
(七)增列老人居家服務項目:為協助老人居住在家庭之中,地方政府應提供或結合民間資源以提供多種居家服務項目。
(八)明定老人參加全民健保可由政府補助: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份負擔費用與自付醫療費用,若是無力負擔者,可由政府予以補助。
(九)增列老人保護規定:為保障老人權益,確保獲得生活照顧,新修正的「老人編利法」特別增列老人保護規定。
(十)增列對未立案機構與違反老人保護扶養義務人之處罰: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特別增列針對末立案機構之罰鍰,以及老人保護案件之處罰。
四、面對高齡化社會的挑戰,應如何促進老人終身教育學習與社會參與活動?
答:
一、建立老人生涯學習的體制
(一)修訂老人生涯學習的有關法令。
(二)設置老人生涯學習的行政組織。
(三)設立省市、縣市老人學習進修中心。
(四)普及、啟發或提供老人教育學習有關資訊、資料。
(五)提供多元化老人學習機會,如大專院校、空中大學、社會大學、社區大學之就讀機會。
(六)重視老人能力及學習成果之評價,擴大技能審查與大專學分之認定、改善評價標準。
(七)加強社會教育,如圖書館、博物館、婦女會館等社會教育機構,推行老人教育業務。
(八)文化活動與體育活動之運用,文化活動提供老人音樂、演劇;體育活動提供老人運動、健康、娛樂、休閒的課程等。
(九)勞動者學習活動的支助,勞工或公教人員等可以在職進修方式,協助中高齡者生涯學習機會。
(十)其他,運用民間事業單位,提供場所或資金,辦理老人學習等活動。
二、促進老人社會參與
(一)促進老人社會參與營造其生涯環境,要有理想的老人生涯規劃就必須透過各種社會參與來達到具備各種社會環境之條件。因此必須普及開發鄉鎮市(區)的老人社會活動,支助老人義工(志工)費用,舉辦全國健康補利研討會等。
(二)支助老人海外遊旅等活動,運用老人知識經驗與技能派遣到國外,幫助低開發國家開發,貢獻國際福利事業,一舉兩得,不但低開發國家有利,而且對老人心身健康亦有益。
(三)老人可利用休閒娛樂設施與設備,為提高老人教養品質設置老人福利中心,補助設備或其他所需經費,提供老人日常生活有關的資訊、電視節目,以及提供其他老人健康、老人休閒娛樂的場所與設備。
(四)義工(志工)活動1.提供老人義工活動之必要地點、設備、資訊、介紹、諮商、登記等服務。2.提供義工福利有關的教育機會,提高老人義工的技能、知識與服務品質。
1.老人福利政策。
答:廣義:是指包括年金、醫療保健、住宅、僱用、教育、稅制等各種對老人有益的福祉制度與福利服務而言。
狹義:是指社會福利領域的老人對策,老人福利法及其他有關措施制度的各種老人援助政策與服務而言。
2.高齡化社會。
答:根據我國《老人福利法》對於「老人」的定義,是為年滿六十五歲之人;我們觀察台灣人口的結構,由於數十年來的醫藥進步、衛生健康改善與經濟成長,已面臨到相當程度的改變。從人口組成來看,民國八十二年,老年人口數佔總人口的7.1%,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高齡化社會指標(意即老年人口總數達全國總人口數的7%以上);此外,根據最新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台灣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全部總人口數的9.6%(內政部,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3.社會老年學。
答:是老年學的一環,其關注焦點擺在社會層面的老化探討,亦即從社會科學觀點探究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的一門學問。科學是用來蒐集實際資訊的主要方法,相較於日常觀察,科學資訊通常是更具代表性的、更容易評估的;但是,社會老年學並不是一門排它的或唯一的社會學科,它也融入了許多來自人文科學、社會政策,以及各種專業實務領域的知識。
4.老人生涯學習。
答:我國的老人福利,不但在求所有的老人都有所養、有所安、有所敬、有所為、有所用,更需要有所樂及有所學。因此,當前推行老人福利較為積極的先進國家,均以促進老人終身所得安全與老人終身不斷學習教育為其國家社會政策的主要目標。所以老人學習、老人教育,是一種時代潮流,也是最具時代意義的一種積極性老人文化生活福利的措施;老人學習與教育,不但可以充實知識、技能、發揮個人潛能,而且可增進老人心身健康或生活情趣,以及提高老人文化水準,並可促進社會更安和樂利。
二、請概述並比較第三代社會老年學的理論觀點。
答:
(一)社會建構觀點:
社會建構觀點的關注焦點擺在較大社會結構內的個人行動與社會行為,它也對瞭解個人老化過程受社會定義與結構影響感到興趣。社會標籤、社會區分與老化情境的特色是該觀點論述的重要概念。社會建構觀點強調:雖然人們確實經歷生理老化過程,但這種過程的意義是社會的決定。每個社會都存有年齡團體,這是人們根據年齡基礎所做的社會類屬區分。這些團體並非單純生物老化過程的結果,而是社會建構的產物。我們所知悉嬰兒、兒童、青少年、青年、中年與老年等年齡團體都是工業社會的產物。正常退休年齡確定在六十五歲而非其他年齡,可能是一種歷史時機的問題。然而,六十五歲的年齡一旦確定,退休年齡概念即建構出一種新年齡團體,它的角色也非常不同於年輕人的角色。
(二)生命歷程觀點:
生命歷程觀點解釋老化的動力、脈絡與過程特性,並強調老化作為一種過程的社會意義與年齡相關的轉變,而關注焦點則擺在個人、科夥與團體。社會時鐘、社會生態學、發展任務、生命軌跡與轉變,以及年齡角色與規範等概念是該觀點的論述重點。生命歷程觀點強調所有的社會都常將人們的生命劃分成一連串的階段,並預期他們在每個階段會有不同的事要做。這些階段共同構成生命歷程(lifecourse)或生命階段(lifestages),它是一種地位與角色的承繼,也是人們於特定社會隨年齡增長而經歷的相當可預期模式。此一觀點認為發展是多面向的,隨著某些功能的穩定或下降,其他功能可能因此改善。就不同個人而言,這些發展模式並非相同的,老人團體間也反映出相當的異質性。
(三)女性主義觀點:
女性主義觀點認為:整個生命過程是社會生命的一種重要組織原則,兩性關係是瞭解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的關鍵。它的關注焦點擺在兩性關係階層化、權力結構、家事分工、社會網絡與照顧提供,以及社會制度的宏觀分析等重要概念上。女性主義者認為:男性老化是一種比女性老化更不同的生活經驗,性別角色與男性或女性的文化層面有關,因為在每一個文化裡,兩性往往各與其特殊角色、態度與行為相關聯。由於高齡男性與女性在世界各地都被視為不同類屬,因此,兩性關係研究就顯得非常重要。其實,女性主義本身也有各種理論觀點,譬如激進女性主義就認為:階級取消並不能徹底改變婦女受壓迫,根本之道是推翻造成婦女受壓迫的社會制度,重新建構女性中心文化與母權制度。
(四)年齡階層理論:
年齡階層理論關注老化過程的社會結構角色,並審視不同時間的年齡科夥移動、不同時問的結構與個人間的不對稱,以及年齡科夥與社會結構的互賴。因此,年齡科夥、社會結構、結構遲滯科夥流出等概念是它的論述重點。年齡階層理論強調,與種族或性別等社會類屬一樣的,所有社會的不同年齡團體間都有年齡階層(agestratification),或社會不平等存在。年齡階層理論以社會階層概念來探究老人的社會生活圈,其理論觀點試圖回答的問題是:個人在社會裡的年齡結構位置如何影響或形塑其行為與態度?人與人如何在同一年齡層內與不同年齡層間互動?老化作為一種社會流動,它如何影響或形塑個人行為與態度?年齡階層決非單獨存在,社會政治經濟結構如何影響或形塑年齡階層?
(五)老化政治經濟觀:
老化政治經濟觀解釋政治與經濟力如何決定社會資源的分配?並且關注老人待遇與地位變異如何反映在政策與經濟趨勢上?因此,結構限制、社會資源控制、邊際化與社會階級是它的重要概念。老化政治經濟觀認為:對於老人的重要資源取得而言,社會階級是一種結構性障礙,社會優勢團體往往試圖使階級不平等續存以維持其自身利益。此派學者主張:社會、政治與經濟條件影響社會問題(包括老人問題在內)的界定與處理。老化過程本身並非問題,問題是沒有適當收人、醫療與長期照護,或住宅的老人所面臨的社會條件。其次,國家的社會與經濟政策也是老人生活條件的重要決定因素。這些政策又反映出某些價值優勢、社會問題的規範性概念與給付和特權如何分配的根本想法。
(六)批判理論觀點:
批判理論觀點關?老化的人道主義面向與老化的結構成份,並試圖瞭解主觀的與詮釋的老化面向、創造實際變遷的過程與幫助人們變遷的知識。它的重要概念是:老化的積極模型、權力、社會行動與老化的社會意義。該觀點認為:只要社會問題從個人角度界定,變遷就不可能發生。理論分析將「餵人吃魚」與「教人捕魚」的論題轉變成「檢證魚兒所以繁盛的環境,人就可以同時捕魚與吃魚。」批判理論觀點的關注焦點是負面的老化經驗,其前提則為「老化問題是社會的」,因此,可藉由政治與社會行動匡正,而結構的解釋也與行動主義相結合。批判老年學的其他分支也致力於指認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因為它們不僅形塑什麼事物被界定為問題?如何考察問題?也影響不同研究模式的結果。
總的來說,從上述老人的生理、心理與社會有關理論之探討,我們發現(葉肅科,民89):
一、就整體社會環境而言,老化問題是相當複雜的,並不是單一理論觀點就能涵蓋的。任何社會老年學理論都無法完全解釋老人的社會互動關係。換言之,沒有一個理論是被充分檢證而可以捨棄的,或是提供一種精確的個人行為預測。然而,每個理論都指出與老化有關的某些重要因素,這對進一步的研究與老化過程的可能介入均具有指引作用。
二、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的「正常」老化過程,在老人年老時,並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會撤離或喪失權力。在這些理論觀點中,也沒有任何一個觀點可充份的解說老化經驗的普遍變異或多樣面向。反之,老化是一種發生在不同層次上,而且從人格到社會結構都可能改變的一連串過程,在這些不同層次上,老化過程間的關係也不是直截了當的,因此,社會老化並不能從心理或生理老化等來加以預測。
三、過去,解釋老化的社會理論很少說明老人生活的實際情形。未來,若能從老人社會環境的角度出發,相信可以為此類研究帶來豐富的成果。當我們獲得更多研究證實後,我們就更能確定某一理論的正確性。
四、未來,若要對老化過程與老人問題做合理與完整的詮釋,多種理論觀點的整合似乎是必要的。一種巨型老化理論的發展似乎是不可能的,撤離理論為達成此一目標的失敗即是顯例。然而,這些理論觀點的發展卻也為未來的研究方向鋪設出架構。當影響老人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改變時,新理論觀點就必須重新發展,或者先前的理論觀點在各種社會文化脈絡裡,透過實證研究的過程來加以修正。
隨著老年人口的成長,社會福利體系不僅需要對這群人口的需求予以回應,也必須發展出新的或不不同的回應方式。若將老人的相關理論應用至老人福利政策上,可能有以下幾點考量(葉肅科,民89):
一、社會對於老人的價值與優點應該給與更多關注,也應該捨棄只是從生理衰退的角度來界定老化。
二、由於老人在生理、心理與社會參與等層面各有不同需求,自然產生各項福利措施以滿足老人福利需求。由於福利服務措施的運作與提供,往往藉由不同單位輸送,福利服務模式也有差異。
三、不同境遇的老人,適合採取的照顧方式也不盡相同。隨著老人年齡的增加,依賴程度可能增強,但老化程度不一,因此,不同階段的老人福利需求與照顧方式也不盡相同。
四、在末來的社會福利體系裡,老人福利服務將益形重要。在此體系發展中,老年社工員的需求也將增加。他們的主要任務包括提供老人及其家屬的支持、提供老人保護服務,並授予無法為其自身權利與需求辯護者權力、提供機構老人福利服務、協助互助體系與社區發展,使其更能回應老人需求,以及致力消除因老人歧視主義所造成的差別待遇。
五、面對高齡化社會,政府與民間團體需配合的老人福利政策包括:
(一)因應人口結構老化現象,考量老年人口增加的財政負擔,健全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並整合各類政府津貼。
(二)重視老年疾病的研究與預防,期許國民不僅要活得老,也要活得健康。
(三)滿足日益迫切的老人養護與安養需求,照顧的支持系統之建構日益重要。
六、建立連續性與整合性老人安養與照護服務網絡,應結合個人、家庭、社區、企業與政府力量,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推動托老、安老與養老福利服務。
三、請指出民國八十六年新修正「老人福利法」還有哪些值得商榷或檢討之處?
答:自民國六十九年「老人福利法」公布實施以來,台灣地區的政經脈絡、社會結構與人口組成均起了急遽的變化,單是依賴宏揚敬老美德,實在難以滿足老人與家庭需求。民國八十六年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係針對當前迫切需要而做調整福利內涵。儘管其前膽性與周延性仍嫌不足,但依然具有以下的特色(江亮演等,民88)
(一)明示提供老人權益保障: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明定老人經濟保障採年金保險、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也規定推展老人居家服務與老人保護措施,這些均是維持老人基本生活,協助老人居住在家庭中,以及防止老人被虐待與被剝削的重要權益保障。
(二)老人定義降為六十五歲:為符合世界潮流與老人需求事實需要,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將老人定義從原有規定七十歲降為六十五歲。
(三)為老人服務民營化建立法源依據:明定老人服務並非完全由政府供給,各級政府也可透過委託或補助方式,以經費或設施提供之方式,獎勵民間提供老人服務,為民營化提供法源依據。
(四)強調法定扶養義務人之奉養責任:法定扶養義務人對於老人有善盡奉養之責,凡有違反遺棄、妨害、傷害或虐待等嚴重情節者,將依法受處罰。
(五)依社會需要修改老人福利機構類別:老人福利機構類別的修改,係依照社會需要而分為長期照護、養護、安養、文康與服務等機構,並且規定小型機構得免辦財團法人登記。
(六)明定老人經濟保障方式:為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與年金保險制度等建立法源。
(七)增列老人居家服務項目:為協助老人居住在家庭之中,地方政府應提供或結合民間資源以提供多種居家服務項目。
(八)明定老人參加全民健保可由政府補助: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份負擔費用與自付醫療費用,若是無力負擔者,可由政府予以補助。
(九)增列老人保護規定:為保障老人權益,確保獲得生活照顧,新修正的「老人編利法」特別增列老人保護規定。
(十)增列對未立案機構與違反老人保護扶養義務人之處罰: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法」特別增列針對末立案機構之罰鍰,以及老人保護案件之處罰。
四、面對高齡化社會的挑戰,應如何促進老人終身教育學習與社會參與活動?
答:
一、建立老人生涯學習的體制
(一)修訂老人生涯學習的有關法令。
(二)設置老人生涯學習的行政組織。
(三)設立省市、縣市老人學習進修中心。
(四)普及、啟發或提供老人教育學習有關資訊、資料。
(五)提供多元化老人學習機會,如大專院校、空中大學、社會大學、社區大學之就讀機會。
(六)重視老人能力及學習成果之評價,擴大技能審查與大專學分之認定、改善評價標準。
(七)加強社會教育,如圖書館、博物館、婦女會館等社會教育機構,推行老人教育業務。
(八)文化活動與體育活動之運用,文化活動提供老人音樂、演劇;體育活動提供老人運動、健康、娛樂、休閒的課程等。
(九)勞動者學習活動的支助,勞工或公教人員等可以在職進修方式,協助中高齡者生涯學習機會。
(十)其他,運用民間事業單位,提供場所或資金,辦理老人學習等活動。
二、促進老人社會參與
(一)促進老人社會參與營造其生涯環境,要有理想的老人生涯規劃就必須透過各種社會參與來達到具備各種社會環境之條件。因此必須普及開發鄉鎮市(區)的老人社會活動,支助老人義工(志工)費用,舉辦全國健康補利研討會等。
(二)支助老人海外遊旅等活動,運用老人知識經驗與技能派遣到國外,幫助低開發國家開發,貢獻國際福利事業,一舉兩得,不但低開發國家有利,而且對老人心身健康亦有益。
(三)老人可利用休閒娛樂設施與設備,為提高老人教養品質設置老人福利中心,補助設備或其他所需經費,提供老人日常生活有關的資訊、電視節目,以及提供其他老人健康、老人休閒娛樂的場所與設備。
(四)義工(志工)活動1.提供老人義工活動之必要地點、設備、資訊、介紹、諮商、登記等服務。2.提供義工福利有關的教育機會,提高老人義工的技能、知識與服務品質。
試從莫利斯對壓力的定義,申述為何中樂透獎頭獎及結婚等正面事件也會產生壓力的原因。
學者莫利斯認為壓力是指任何會引起緊張或威脅,並且個人必須去改變或調適(再適應)的環境事件;從這個定義,可以讓吾人了解,並非所有的刺激或環境事件都是壓力,只有那些會引起不愉快經驗,且須另人去改變自己的行為和習慣的刺激或環境事件,才可稱為是壓力。至於正面事件的中樂透和結婚為何會產生壓力,調適通常是關鍵,在這些正面事件後,迫使人們必須改變生活型態,比方中樂透的人想要再中一次,有一次好運一定會有第二次,於是把全部的時間拿去猜牌;再不然擔心財露白被偷、被搶、被借、、,於是搬離居所,去從新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至於結婚嗎?我未婚,想不出結婚被歸類在正面事件的理由是什麼?但是結婚後便是兩大家族的結合,要面對丈人、丈母娘、舅子、姨子、、姻親的相處、家庭生活調適、家事分配、金錢管理、宗教信仰、性生活、還有隨之而來的小孩教養、、等。
會讓正面事件產生壓力的原因可歸納為下列五種原因:
(1)事件的特徵:大部分的壓力都是由客觀的刺激(環境)事件所引起,因此事件本身的特徵就深深的影響到壓力反應的型態與程度。影響壓力反應的事件特徵,最主要的有:
1.事件的數目:同時面對多項事件和面對單一事件時,壓力自然相對加倍。
2.處理事件的時間:比方考駕照,剛剛開始報名學開車時,想到將來可以奔馳在台灣各地,自然壓力指數低,但接近考期時,想的是各項測驗會不會順利通過,壓力指數相對變高。
3.對事件的預測力:比方習慣搭火車往返台東台北的人,突然要搭飛機往返,因為許多過程不熟悉,要預留多少時間報到、飛機會不會遇到亂流、到台北後要怎麼出機場、該怎麼搭乘交通工具、、等,預期能力低,便會造成不安,形成壓力。
(2)A型性格:在極短的時間內,以極強烈的企圖心持續且不間斷的去完成許許多多的工作,假如他認為該項工作有必要的話,就算是與其它事情或與其它人相對抗也在所不惜;而且A型性格對壓力源反應快速強烈,把壓力事件視為是對個人的生活威脅而反應過度。
(3)壓力源評估:壓力源→初級評估(事件具有威脅性?)→次級評估(我有能力或資源去處理事件?)→"是,正面反應(興奮、愉悅)"或"否,負面反應(害怕、沮喪)"。
(4)個人控制感:人們能夠做決定並能有效率的採取行動,以產生令人滿意的結果,並避免不符合自己心願的結果的知覺。有助於壓力調適的控制感包括四種控制:
1.行為控制:以具體行動減少壓力源衝擊的能力;例如生產(壓力源),母親運用特殊呼吸技術減少陣痛。
2.認知控制:運用思考歷程或策略以緩和壓力源衝擊的能力;這些策略包括對事件採取不同的思考,或集中心力於愉悅或中性的思維或知覺。
3.決定控制:在行動裡許多替選的方向或途徑中去選擇機會。例如:生產過程要採傳統或自然方式、在醫院或在家生產、生產後做月子的方式、、等。
4.資訊控制:獲取有關壓力事件之知識的機會,這些知識有:壓力下會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發生?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為何?在獲取相關資訊後,可以減少因無知產生的恐懼,協助降低壓力。
(5)社會支持:個人從愛他、關心他、他所尊敬與他認為有價值的人獲得訊息,並與他們溝通形成一個網路的歷程。研究顯示,擁有高度社會支持的人,會有較成功與較佳的壓力因應,社會支持之所以發揮效應,有三種潛在的益處:
1.實質協助支持:如親朋好友在你遇到壓力時,會提供真實的物品與具體的協助。
2.資訊支持:親朋好友會提出特別的行動建議,讓你戰勝壓力源。
3.情緒支持:當事人壓力事件發生時可以被關心、被價值肯定、受同理心對待、經驗分享、、等精神支持。
會讓正面事件產生壓力的原因可歸納為下列五種原因:
(1)事件的特徵:大部分的壓力都是由客觀的刺激(環境)事件所引起,因此事件本身的特徵就深深的影響到壓力反應的型態與程度。影響壓力反應的事件特徵,最主要的有:
1.事件的數目:同時面對多項事件和面對單一事件時,壓力自然相對加倍。
2.處理事件的時間:比方考駕照,剛剛開始報名學開車時,想到將來可以奔馳在台灣各地,自然壓力指數低,但接近考期時,想的是各項測驗會不會順利通過,壓力指數相對變高。
3.對事件的預測力:比方習慣搭火車往返台東台北的人,突然要搭飛機往返,因為許多過程不熟悉,要預留多少時間報到、飛機會不會遇到亂流、到台北後要怎麼出機場、該怎麼搭乘交通工具、、等,預期能力低,便會造成不安,形成壓力。
(2)A型性格:在極短的時間內,以極強烈的企圖心持續且不間斷的去完成許許多多的工作,假如他認為該項工作有必要的話,就算是與其它事情或與其它人相對抗也在所不惜;而且A型性格對壓力源反應快速強烈,把壓力事件視為是對個人的生活威脅而反應過度。
(3)壓力源評估:壓力源→初級評估(事件具有威脅性?)→次級評估(我有能力或資源去處理事件?)→"是,正面反應(興奮、愉悅)"或"否,負面反應(害怕、沮喪)"。
(4)個人控制感:人們能夠做決定並能有效率的採取行動,以產生令人滿意的結果,並避免不符合自己心願的結果的知覺。有助於壓力調適的控制感包括四種控制:
1.行為控制:以具體行動減少壓力源衝擊的能力;例如生產(壓力源),母親運用特殊呼吸技術減少陣痛。
2.認知控制:運用思考歷程或策略以緩和壓力源衝擊的能力;這些策略包括對事件採取不同的思考,或集中心力於愉悅或中性的思維或知覺。
3.決定控制:在行動裡許多替選的方向或途徑中去選擇機會。例如:生產過程要採傳統或自然方式、在醫院或在家生產、生產後做月子的方式、、等。
4.資訊控制:獲取有關壓力事件之知識的機會,這些知識有:壓力下會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發生?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為何?在獲取相關資訊後,可以減少因無知產生的恐懼,協助降低壓力。
(5)社會支持:個人從愛他、關心他、他所尊敬與他認為有價值的人獲得訊息,並與他們溝通形成一個網路的歷程。研究顯示,擁有高度社會支持的人,會有較成功與較佳的壓力因應,社會支持之所以發揮效應,有三種潛在的益處:
1.實質協助支持:如親朋好友在你遇到壓力時,會提供真實的物品與具體的協助。
2.資訊支持:親朋好友會提出特別的行動建議,讓你戰勝壓力源。
3.情緒支持:當事人壓力事件發生時可以被關心、被價值肯定、受同理心對待、經驗分享、、等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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