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非理性觀念為何會形成壓力源?試舉例說明之。

所謂非理性觀念(irrational belief),是指思考中含有應該(should)、必須(ought to )、一定(must)或絕對等的想法或看法。綜合艾利斯早期的相關著作與論述,他共提出十一項非理性的、迷信及無意義的觀念,這些觀念都會使人產生困擾及痛苦的情緒與行為後果。這十一項非理性觀念條例如後:
1.每個人都必須獲得自己環境中每個重要他人的喜愛與讚賞。
2.一個人必須有完美的能力與豐碩、良好的成就時,才有價值。
3.有些人的卑劣的、罪惡的、敗壞的,所以他們必須受到嚴厲的斥責和懲罰。
4.假如事情是不如意的或不符自己的期望,那必將是一場可怕的災難。
5.不幸總是肇因於外在的環境因素,個人無法克服,而且人很少有能力去控制隨之而來的憂傷 或煩悶。
6.對於可能會發生的危險及可怕的事物,應該給予嚴重的關切並顧慮它可能發會發生。
7.逃避困難與責任,總比面對它們來的容易。
8.人應該依賴他人,且必須找一個更強的人來去依賴。
9.過去的經驗和事件,是現在行為的決定因素,過去的影響是無法消除的。
10.人都應該為別人的難題與困擾緊張或煩惱。
11.人所遇到的問題都應該有一個正確、妥當與完善的解答;如人無法找到一個完美的解答,那將是一件糟糕透頂的事。
舉婚姻為例,婚姻常是現代成人的重大壓力,這主要是因人們常存有類似下述的非理性婚姻觀念:
1.婚姻之幸福與否只須繫於夫妻雙方的感情:完美的婚姻誠然要以良好的夫妻感情為基礎,但也應該認知到,婚姻是兩個家族的結合。缺乏雙方家族成員支持或認可的婚姻,其夫妻關係亦會因之而受到衝擊。因此,夫妻關係就必須兼顧到雙方家族之間的人際關係,此種人際關係與婚姻幸福緊密結合在一起。從婚姻開始的第一天,夫妻雙方就應有接納雙方家庭與家族的認知,並與其維持良好關係,才能常保小倆口之間的幸福美滿。
2.愛一定可以改變一切:依據人格心理學的理論,人的人格特質有其持久性與統整性,欲改變人格特質是相當不容易的,而人格特質又深深影響到人們的外顯行為;因此,夫妻之間想利用愛來改變配偶的觀念或行為,是不智的,也是遙不可及的。再者,愛的真義是尊重與關心。尊重就是對配偶能夠毫無保留的接納,此種接納是不帶有絲毫的條件。
3.夫妻應該毫無保留的向隊方坦白一切:在現今強調"隱私權"的時代哩,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要他人尊重其隱私權,親密如夫妻者亦不例外。因此夫妻關係中自應允許配偶存有適度的秘密,亦即夫妻中的一方應該接納對方某些"不足為外人道"的心中事,所以當你發現配偶沒有坦白一切,或意有未盡,或上有些話埋藏心深處時,不必大呼小叫,亦不必因此認為她不貞、不誠獲不忠。當然,這些不願"坦白"的一切,必須是不存惡意且不具傷害性的。退一步說不坦白藩而有助於夫妻間的合諧,已能保持婚姻平安。須知,人是善變的動物,今天說不介意,未必能保證永永遠遠都不介意,婚姻道上不可不察。
綜上所述可知,只要我們以"理性觀念"來看待事件,那麼就必較不容易感受到壓力。職是之故,儘管"客觀壓力源"(事件)是無可避免的,但是如不讓其轉變成"主觀壓力源"(非理性觀念),則壓力將難以近身。

沒有留言: